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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很好。”他点头道,“这么说这是纯粹的爱,而没有一点点被安排的意思。”

他说着,略带拖长的外国口音,目光最后回到她脸上。

她看了他一会儿,睫毛扇动,没有说话。

她听懂了。他的弦外之音。

不是质疑和试探,而是一个朋友在替她确认自己的真心——确认那份爱是否足以支撑她将要付出的代价。

他的每一句追问,都像一只手,轻轻拨开那些华丽的表象,去触碰底下最真实的东西。

如果有一天,她真的嫁给维恩,戴上那枚象征身份与承诺的戒指——她会被要求放弃多少东西?她的名字会被冠以他的姓氏,她的时间会被社交日历填满,她的清晨与黄昏会被安排成一场永不落幕的应酬。

而维恩呢?他将一如既往,继续他的白厅办公,继续他的下院夜议,继续他那些推杯换盏的外交晚宴。他的手不会佩戴戒指,至少不是那种需要舍弃自我的戒指。他仍是帕默斯顿公爵,仍是帝国的首相,仍是那个名字印在报纸头版的人。

而她,将从“伯莎”变成“帕默斯顿夫人”。连名字都要换掉。

想到这后,她的内心深处渐渐涌出一种可怕的恐惧感。

未来,就像一道黑影,潜伏在轮转变幻的景象中越来越近。

她不是不爱他。相反,她很爱他。只是那份爱,沉甸甸地压在她心口,像一条漆黑的直线,笔直地朝她拉拽。她身上所有不属于他的部分——那些对自由的渴望,那些对独立的坚持,那些在汉普斯特德花园里晒着太阳无事可干的午后——都在生拉硬扯,要她背道而行,要她逃离这一切。可每一次,她都被心底那股汹涌庞大的爱意拖拽回来,像拔河比赛里两边的人仰马翻,而绳子始终没有断。

她垂下眼睫。

金曼华没有再问了,只是轻轻把茶杯往她面前推了推。

茶已经凉了。

她内心挣扎片刻后才站直起身,给他一个温柔感激的微笑。

说到底,她想要的,不过是随遇而安、与世沉浮罢了。而与维恩在一起,她很难做到这些,很难维持逍遥自在的自由身。

金曼华在提醒她这一点。但她不怕。

其实一直以来,她涉足商圈,并非出于自身意愿,不过是想借此机会增加一些人生历练。那些合同、账目、谈判桌前的唇枪舌剑,与其说是她热爱的事业,不如说是一种证明——证明她不需要依附任何人也能站稳。可如今,连这份证明也要被收走了。她即将成为“帕默斯顿夫人”,一个标签,一个身份,一个别人眼中“完美的贤内助”。她的名字会被冠以他的姓氏,她的时间会被社交日历填满,她的清晨与黄昏会被安排成一场永不落幕的应酬。

而她甚至还没来得及问自己:这些,真的是我想要的吗?

金曼华似乎看穿了她心底的翻涌,没有追问,只是安静地坐着。窗外,雨后的阳光从云层里透出,落在桌角那枚凉透的茶杯上,照出一道细细的、微微发颤的光线。

告别时,面容温雅和善的青年站在旅馆门廊的台阶上,瘦削的身影在雨后初晴的光线里显得格外清冷。

金曼华把手指贴在唇上,做了个优雅的飞吻。 “再见,小樱桃。吻你美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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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眼睛一千遍!”他的语气轻快,凝视着她的双眼,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。

她站在原地,看着他转身。她的眼睛之前一直是干涩的,可是现在却开始泪光闪烁。

“别忘了我,亲爱的,记住我的收信地址,保持联系。”他大声说,背对着她挥了挥手。

而她倔强地看着他离开,没有追上去,只是用力地、用力地挥动自己的手。

想起他最后临别时对她说的那一句话:

“你要学会重新校准罗盘,找到航向的那一刻意义非凡,我希望你能明白。”

风把她翻领上那朵已经蔫了的玫瑰吹得微微晃动。金曼华没有回头。她也没有出声。

她俏丽的身影倒映在街角一家面包行的大玻璃窗中。

隔着橱窗里白色的三层结婚蛋糕木制模型,已见一辆马车驶了过来——维恩的副官希林坐在驭手旁,朝她微微点头。

谭妮已经把行李搬了出来,正站在旅馆门边,安静地望着她。

她走过去,停在女孩面前。

“谭妮,”看着这个从伦敦就跟着她的女仆兼管家,她轻声问道:“你想过回家吗?如果你不想再跟着我了,我可以介绍你去露菲夫人那里工作。她的裁缝铺正在招收女工……”

“不。”谭妮打断了她,声音不大,却很坚定,“我不想回去,反正回去也是被我父母催着嫁人。我想继续留在小姐您身边。”

她的眼睛里没有犹豫,甚至没有思考的痕迹,像是一直在等着这个问题。

谭妮忐忑地攥紧双手。她知道雇主小姐已经和首相大人缔结了婚约,也许不再需要她这位小小的女仆了。

伯莎看了她一会儿,像是在思量如何安置她的事情。最终,在谭妮期待的目光中,伯莎点了点头,伸出手轻轻拥抱住她的肩膀。谭妮愣了一下,随即红着眼眶靠了过来。

“好,那我们就一起走吧。”她温柔地说。

“嗯,小姐去哪我就去哪。”谭妮吸着鼻子说道,满脸的真诚与感激。

风从街边吹来,带着雨后泥土和青草的气味。远处的云层不知不觉中裂开一道缝隙,明媚的阳光落下来,照在湿润的石板路上,亮晶晶的,像极了她们两个人此时眼底的微笑。



另一边。敞开的落地窗前,午后的阳光斜斜地铺进来,将一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。侍者缓慢逡巡,女仆们抱着银壶无所事事地向外张望。远处的网球场上还散落着几只球拍,绳子松弛,网面上沾着碧绿的草屑。

他们一伙人刚打完网球。亨利·罗斯德靠在椅背上,正用一条白毛巾擦着脖子上的汗;劳伦斯·凯坐在他旁边,黑色衬衫的领口敞着,露出晒得微微发红的皮肤。还有一位戴着角框眼镜的英俊绅士,灰发蓝眼,气质沉静——据说是奥地利的王子,来伦敦做短期的外交访问。

午餐后,他们便这样散散地坐着。谈论诗歌,谈论人,谈论政治,谈论那个迟迟通不过的法案。话题并没有多深入——只是谈及伦敦的变化,公共卫生的改革,以及那个像金字塔一样层层堆叠的社会传统正如何缓慢地松动。有人提起威斯敏斯特花展,说今年新引进了东方的品种,花色奇异,香气却不那么讨喜。几个人都见过,便七嘴八舌地说起各自的观感。

维恩坐在长桌的一端,手里握着半杯没喝完的白兰地,冰块已经化了大半。他刚运动完,卷起了袖子,懒洋洋地用手撑着下巴,露出手臂上的强健肌肉。

在这一席人中间,他很少插话,只是偶尔点头,偶尔微笑,用那双闪烁着诙谐光芒的、鹰一般的眼睛静静凝视着说话的人们。无论那人如何不善辞令,最终他都能将对方所要表达的意思精准捕捉,然后轻松地握在掌中,将其变成一朵朵浪花,一股股活水。

“听说你已正式向全国宣布婚约了。”灰发蓝眼的奥地利王子放下酒杯问,语气平淡,像是在说一件稀疏平常的事。

维恩点了点头,没有多说什么。

“报纸上极尽溢美之词,”劳伦斯·凯微微笑了笑,“我看了都艳羡。”

“对了,那家新近创办的《伦敦晚旗报》为什么被关停,你们可知道吗?”王子问。

众人纷纷左顾右盼,磨指甲、耸肩,最后冷笑。王子盯着维恩许久,然后重新露出笑容,略微转身改为关注其他人。

“区区一家无名小报,敢调查首相私事,还有什么疯子的后代,”亨利·罗斯德不屑地哼了一声,“简直是危言耸听。”

维恩靠坐在红色扶手椅上,虽然他坐姿慵懒,仿佛对四周的人毫无兴趣,但他的眼眸那么专注,令人不安,甚至让人害怕。

“那位小姐可是伦敦西区的茕居富豪?”王子又问,一手搭着紫红的椅背,一条腿跷起,目光好奇地在维恩的脸上停留了一瞬。

“事实上,”亨利·罗斯德接过话头,语气里混合着嬉笑与自豪,“她的资产已经达到七位数。作为首相的未婚妻,她还参与过疫区的工作,为公共卫生改革做出过贡献。可不是什么寻常的千金小姐。”

“有意思。”王子靠回椅背,手指轻轻敲着扶手,“听说女方对上流阶级毫不在乎,只关注自己喜欢的东西。真是有点……”他停顿了一下,似乎在斟酌字句,“特别。”

“那当然,那位小姐和咱们首相大人之间的关系可是完美无缺。”

亨利·罗斯德继续侃侃而谈。

期间他们还提到了她在写给《泰晤士报》的信末署名,寻求资金,呼吁公众保护环境、清理垃圾、减少烟雾及消除公园中的不道德行为,这些都值得尊重。

明灭的阳光从落地窗外涌进来,将桌布上的银器照得闪闪发亮。维恩低头看了看手里那半杯化了一半的白兰地,冰块已经变成了薄薄的一片,浮在最上面,透明得几乎看不见。他没有接话,嘴角却微微弯了一下——说不上是微笑,还是别的什么表情。

他看他们的眼神,就跟看空气似的。

对他们谈论自己的私事,他没有表现出不满。他只是不懂,为何大家都对别人的生活这样好奇,而且这份好奇既庸俗,又无聊,毫无意义。他看了看表,姿态优雅,无可挑剔,仿佛是从高处俯瞰世界,不理会那些议论。

他只在乎伯莎什么时候回来。

作者有话说:



第106章

晚上十点多,她才回到唐宁街。

也不知道谁会在深夜不睡,忧虑地望着黑暗,等候她。

马车停下时,有人帮她开了车门。

她能感觉到马车轮子的倾斜——因为太着急踩到地上而差点摔倒。

副官希林立刻过来搀扶。仿佛她脆弱易碎,不堪一击,需要有人时刻护她周全,为她遮风挡雨、保驾护航。

对方身穿笔挺黑色军服,肩背式手枪皮套里插着枪,搀扶她时露出来的手臂是小麦色的。 “谢谢。”她喃喃说着,挣脱了对方的手臂,脚下还有些不稳。

他的肩章和帽徽是白色的两柄相交的利剑,体格健壮,长相凌厉,但一双眼睛却像狗眼似的又大又圆,像是某种听话的小猎犬——温顺,忠诚,时刻准备着执行主人的下一个命令。

这样的人站在深夜的街边,带着一身与夜色格格不入的干净利落,仿佛连呼吸都经过训练。她恍然间觉得,这整条街、整座宅邸、整个夜晚,都是被某种秩序严密编织起来的织物,而她正踩在它的经纬线上。

街上很安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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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色长杆的街灯散发着昏黄的光晕,消失在孔雀蓝的夜里。

她向着首相宅邸走去。副官希林跟在她和谭妮身后,手里拿着她们两个人的披风。

远处的街灯在雾气里晕开一圈圈模糊的光,像是谁用湿棉花擦了擦眼睛。

在这个闷热而寂静的夜晚里,空气沉甸甸地压在人们的皮肤上,没有风,连泰晤士河面上那层薄薄的水汽都似乎凝住了。

维恩听到马车声和仆人的通报声,立即从座位中站起身来。

他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一下仪容,又在耳朵后面洒上香水,珍蒂毕丝牌的。它装在一个橙红和金黄色的中国风的瓶子里。

楼下终于响起开门声。

他没有立刻走出去,而是停在书房中央,对着那面落地镜站了一会儿。镜中的自己神情紧绷,眼底压着什么东西——不是焦躁,而是一种他很少体会到的、无处安放的等待。

男人伸手整了整领结,指尖在触到喉结处时微微一顿,如释重负的同时又满怀渴望。

明明早上说好了晚饭前回来,他从晚饭时间等她等到了深夜十点半,还是不见她的身影。他不由得困惑她今天都干了些什么。本来昨天得知她要去见那个唱歌剧的男人,他就有点烦躁和不安,导致他现在的脸色不太好看。

此刻他把一只手按在墙上,垂头站着,简直不像一个在社会上混了多年的、有权力有把握的人。在久待的焦躁中,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地板的清响,他便骤然生动起来。他按住镜面,像是在问镜子里那个人: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沉不住气了?

马车轮子碾过石板的余音,从远处一点一点消融殆尽。

伯莎的头有些晕乎乎的。今天先见了金曼华和谭妮,又参加了布兰缇母亲的葬礼。

那位身患肺痨的太太终究没有等来痊愈。棺木上铺满了白色的百合,香气浓得几乎让人窒息,混合着教堂里蜡烛和旧木头的味道,熏得她太阳xue隐隐发胀。

随后,她和刚从海滨胜地疗养回来的布兰缇三姐妹一起去了饭店用餐。席间,她们点了一种当地的特色酒,橘红色的液体在杯中微微晃动,入口甘甜,后劲却出奇地大。好在她只抿了半杯,此刻也只是微醺,还不至于失态。

沉默寡言的副官替她摁了门铃。

铃声未落,就有人从里面开了门。

一定是早已守候在门后了。她本以为开门的会是一个普通的佣人,结果却是那位穿着燕尾服的灰发老管家——詹姆士。

对方微微欠身,脸上没有什么表情,但那双苍老狡黠的眼睛却迅速扫过她全身,像是在确认她是否完好无损。

她怔了一下。这意味着这里的主人没有出门,此刻也许正待在饭厅后面的书房里——维恩的大多数时间似乎都消磨在那里。

跨过门槛时,伯莎的鞋跟在大理石地面上轻轻一磕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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