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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的银白色或者暗红色的盔甲。没有盔甲的鞑子”根本不存在。换言之,前锋营的鞑子,每个都是白甲兵或红甲兵。从装备来说,的确是精锐中的精锐。但是,鞑子并没有攻城。有过董家堡的教训,鞑子轻易不敢进攻虎贲军驻守的城镇了。而且,白痴都能看出来,德州城的城墙,要比董家堡的高得多。攻打这样的坚城”岂不是找死吗?
鞑子骑兵只是绕着德州城,飞快的疾驰。距离最近的鞑子斥候,也在一百五十米开外。有过董家堡的教训,鞑子的大部队,距离德州城的城墙不敢太近。虎贲统的杀伤距离,可是在几百米开外的。
“刘芒…”
张准恬然自若的叫道。
刘芒上来,将手中的虎贲统递给张准。
张准接过虎贲统,随手举起来,瞄准了鞑子的一个斥候。
“砰!”片刻之后,枪响了。
只看到一百五十米之外,一个鞑子斥候身子一晃,就从马背上摔倒下来。血花飞溅,染红了周围的原野”那么大一片,肉眼看过去,都有触目惊心的感觉。
其他的鞑子斥候大吃一惊,急忙向后退。其他的鞑子大部队,也急忙向后退开。很快,所有的鞑子,就退到了距离德州城城墙足足五百米远的地方。
“噢…”城防军的战士,都低声的惊呼起来。
天啊!在这么远的距离上,居然一枪就撂倒了鞑子!难怪虎贲军如此的厉害,原来张准还有这样的本事!张准既然都可以做到,别的虎贲军,相信也可以做到。在惯性思维里面,士兵都是要比军官厉害的。
张准目光横扫,缓缓的说道:“你们也可以做到的…”
城防军的士兵,顿时兴*奋起来。对于鞑子的恐惧感,也在不知不觉间消失。如果他们真的可以做到张准这样,一枪毙敌的话,祖上只怕也是要无上荣光的。
要是能够亲手杀死一个鞑子,以后就有了吹嘘的资本了。这今年头,有几个人亲手杀死过鞑子?
其实,即使是懦夫,即使是每次遇到战斗,都想要逃跑的人,对于立功的希望,都是非常迫切的。甚至,他们要比一般的人更加的迫面。因为,没有人希望别人认为自己是懦夫,没有人不希望自己是勇士,没有人不希望自己成为英雄。
只是,在原来的军队里面,成为勇士,成为英雄的机会,实在是太少了。更多的时候,他们乃是炮灰”是完全没有意义的牺牲品。明军每次和鞑子的作战,自身的伤亡人数,都是鞑子的数倍,甚至是数十倍。在这么大的伤亡比率下面”想要杀死鞑子,当真是难过登天。没有人不怕死,出现大量的逃兵,也就不足为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