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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一十一章更好的提议(2/2)

也有为辛弃疾辩解的,理由主要是两条,一是辛弃疾与他的岳父在北方就很有钱,所以完全有能力自己钱维持豪奢的生活,但辛弃疾南归的过程中显然不可能带多少财产,所以这个理由不太可信;二是辛弃疾南归后属被朝廷收编,自己也改任文职,因此朝廷给了他几车黄金(估计是金银的统称,否则也太多了,文言文中常有用“金”来统称金银乃至单单银法,例如“千金”指的不是一千两金,而是一千两银。)作为补偿,这倒是很有可能的。在解除大将军权的同时给予经济补偿,是南宋的传统,而且当时仍然掌握实权的太上皇赵构十分喜辛弃疾(倒是很像汉文帝对贾谊的态度,欣赏却不重用。),多给一些也算顺理成章。

至于辛弃疾是否贪污,史家一直争执不下,但至少他很有钱这一是证据确凿的。历史上由于屡屡受到排挤和冷落,辛弃疾有十八年的时间是失业的,其间没有任何合法收,但在此期间,他却有钱修建连理学宗师朱熹都叹为观止的豪华园林,而且一直过着十分豪奢的生活,被人指斥为“杀人如草芥、使钱如泥沙”虽说宋代官吏俸禄较,但辛弃疾的官位却一直不,以辛弃疾任职期间获得的俸禄和他一生的费相比,本就是九,所以很自然会有人认为他当官横征暴敛(虽然大多有法可依,但在辛弃疾一切从严的执政路线下,被其破产的豪族与中产之家也的确不少,问题在于这些抄没得来的收辛弃疾是用到正事上去,还是自己伸手了。)的过程里中饱私了。

但第三个短,却是确凿无疑的,光是见于记载的侍妾,辛弃疾就有九个,甚至即使他年迈之后依然不衰,而且还有将其送人的记录,还不止一次,当然,由于历史与阶级的局限,我们不可以太过苛责古人

注1:在历史上,辛弃疾是个不得志的英雄与伟大的词人,但人无完人,史书中也记载了他的三个缺陷,即残暴、贪财(其实是指贪污,贪财不算缺。)和好。所谓残暴,是指辛弃疾理公务时,只要有理由杀的人他全杀了,与南宋宽仁的统治作风格格不,这令南宋君臣十分反,他长期郁郁不得志,与此关系最大,但他这习惯的产生,很可能因为其在沦陷区生长大,自然受胡风影响,就如同明初受蒙俗影响,殉葬一度盛行,未必是他个人的品质问题。

是这样,要不然他也不会比对亲生女儿还疼。不过,想起乌林答丽的世,乌林答石土黑还是有犹豫,一旦真相去,那可是欺君之罪,至于是否作孽,他倒并不怎么在乎,石土黑虽然很喜乌林答丽这个小女儿,但家族与落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,若他连这一都看不透,当初也不成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的劲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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