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
有着惊人的相似,厚赏重罚、奖励告密、斩草除
,这三大原则在孙默的报告里更是被反复提到。不过,虽然思路一致,但孙默
了这么多年的特务
,
事经验上显然要比缺乏实践的耶律普速完老辣得多,这一
光从杀人数目上就可以看得
来,因为杀人越少便说明方案推行下去遇到的阻力越
“军
”以每半年为一个单位,对应于每一季稻(南岭以南可以一年三熟,但因为粮
产量归
到底要取决于
稻的光合作用,而光照总是有限的,所以一年三熟耕作制的收成往往反而比不上一年两熟。)的
植期,如果某县在连续半年内未爆发超过十人规模的武斗(包括抗税等与官府发生冲突的行为),同时武斗总次数不超过十次的话,便能够解除“军
”而每过半年,那些仍未能够解除“军
”的县都会增加一个营的驻军始的时候,平均每个县是一个团,都是屯田兵这
二线
队,但随着卫军动员
系的日益完善,即使是这些二线
队,其中也不乏从一线
队退下来的老兵,在正面战斗中要比
趾人反抗占领军的主力――所谓的“义勇救**”要
得多。
趾人虽然是**的先锋,但颇有讽刺意味的是,连他们自己组建的义军,名号上都带有
厚的汉文明烙印,可见文化的侵蚀力有多大,当然,增兵所增加的军费开支自然是由该县百姓承担,而“维持治安”(尤其是剿灭匪徒)则是他们不容推卸的责任
bk
孙默以“先礼后兵”的原则,宣示
北士民说,
北已经并
大宋版图,如果不愿臣服的,可以自由离开,总督府本着好生之德,可以提供他们南渡红河的盘缠,期限为自告示发布起三个月。如果三个月截止后并未离开
北,则不
原先是什么民族、什么籍贯、什么
,都将被视为大宋的
民。但是,为了保护占
北人
绝大多数的“良民”
北暂时要接受“军
”
孙默在
北实施的“军
”并非是统一标准,而是将
北
县划分成多个区块,然后视“军
”期间各县情况的好坏来决定何时终止“军
”在“军
”期间,该县所有百姓都必须在军队的“监督”下接受各
工作安排,未成年人则会
照卫藩目前的统一标准接受义务教育,而粮
等各
生活必需品则全
采取
给制定向供应,擅自买卖者以叛
罪论
(本人自然是杀无赦,还要株连其三代以内的家属。不过朋友之间却不会受到牵连,这是孙默考虑到“文字狱”的风险而特别面的结果。
趾人虽然对汉人十分仇视,但是他们毕竟都还是人类,情绪这东西再
烈也不能当饭吃,终究很难战胜趋利避害的天
照赵?的估计,如果完全
照耶律普速完的方法来
,以
趾人的团结与
韧,不杀掉几十万人他们是不会屈服的(这还是考虑到现在
趾人这个民族形成还没多少年,而且也缺乏
的领导
心,要不然就算杀掉三分之二也未必能够搞定,历史上
帝杀了那么多人,而且还没吞并的野心,不是也灰溜溜地闪人了吗?中国与苏联的援助的确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,但死的却都还是越南人。可是孙默就任
北总督以后,却只杀了几千人就将
北完全稳定下来,而且与屠杀的手段相比,孙默的办法同样、甚至可以说更大程度地降低了
趾人在
北人
中所占的比例,从而大大降低了大宋彻底消化
北的难度,这实在是令赵?惊喜不已。